2015年6月9日星期二

保险省钱记/谁是你的保险受益人?

今天终于解决了term保险的问题,简单来说新买了一份term人寿保险,目前的term保单就让它到年底时自动失效。原因是之前那20年的保单保额高,保费更高;在评估所需保额和budget后,新保单的保额缩减至1/3,保期拉长至70岁,保费亲民很多!

原本的保单涵盖Death/Total permanent disability/Terminal illness/Critical illness,,新的保单也一样,只是额外加买了一份early stage critical illness的保单。几乎所有的CI都是得等到最后阶段才能claim, early stage会提供早期重大疾病的帮助。由于母亲因癌症去世,自己对癌症有莫名的恐惧感。这份新保单虽然保额不高,却可以在未来的18年守护我,让我心里的踏实了些。

最后的成交价新保费少于原保单的2/3,所以好好计划自己的保单也是unlock cash flow的一个好方法哦。未来的人生有了更全面的保障,而节省下来的钱可以做投资,是不是两全其美呢。^^ 

临走前朋友告诉我一个讯息:原来根据新加坡的法律,我们在单身时立下的保单收益人一般为自己的父母兄弟姐妹,也就是俗称的next of kin; 当我们结婚后,next of kin自然转变为配偶。若投保人有个冬瓜豆腐,next of kin可以向法院申请将自己列为保险的收益人。也就是说,就算自己的名字没有在受益人栏目内,next of kin也可以向法院申请分得该保单的理赔金。

不管会不会成功,若原保险受益人急需用钱,保险理赔金就不能解燃眉之急了。解决的方法很简单,只要结婚后再做一次保险受益人的nomination,就可以了,如果收益人没有更动更需要去做,这可以避免潜在的争产戏码。更改nomination是免费的,所以不妨多利用这项服务。

另外,CPF的原收益人会在结婚后自动失效。如果想要留些钱给自家父母亲人的朋友记得要结婚后务必再做一次nomination哦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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